English

治理传销要标本兼治

1998-04-03 来源:光明日报 邓海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日讯(记者邓海云)自传销流入中国便开始研究它的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杨谦认为,对当前传销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应该从根本上加以治理,治病应治本。

杨谦告诉记者,由于传销所特有的隐蔽性、松散性等难以管理的特性,引发出相当多的社会问题。传销作为营销方式,与其它营销方式有区别,它是借助个人的推销,其奖励制度应该主要体现在零售的多少上。但去年上半年以来许多传销企业设计的制度不是鼓励零售,而是鼓励推荐人,以拉人头作为奖励的目标。如双赢制,极力鼓吹传销员只要拉两个人之后,就可以坐等下家的发展而连续获利,这是明显带有“老鼠会”性质的制度。有的公司不断变换奖励制度,引诱消费者参加,产品销售已不再是重要的事情。这样炒作的结果就是传销员拉不到人就赚不到钱,结果导致人头不断增加。

归纳起来,目前传销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分为这么几类:一、纯粹引诱性奖励制度,拉一个人头就能得到一笔奖金;二、洗脑式培训,创造一种狂热的、有压力的气氛,使消费者失去判断力;三、集中地炒作,在一个地方把人集中在一起,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不断拉人入网;四、传销产品的高价位,完全背离市场规律。

作为研究营销的专家,杨谦有机会近距离观察传销活动。他深感传销发展到今天造成的危害是多样的:传销的欺诈性带有连锁反应,一个消费者感到受骗,会自下而上产生连锁反应,最终出现社会危机面;传销中的欺诈活动严重扭曲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态,其中非常浓厚的拜金主义色彩,会造成一些人为获利而不择手段;在许多传销活动中弥漫着一种不正常的文化,比如在培训中对人格的不尊重、色情现象、庸俗化,还有意识形态上不良思想的泛滥等。虽然也有作正面引导的公司,但其影响面是很小的;此外对正常的流通活动也有影响。

由于传销活动完全是个人操作,游离于社会之外,有关部门的监管就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传销员的上下线之间有一定的组织性,并且是靠经济关系连结,形成相对封闭的系统,不参加进去就不了解其中的情况。传销的经济往来依靠个人传递,面上的情况政府部门不易掌握。因而单从面上规范、管理已难以解决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加以整顿。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